珠海出台低空数据管理办法 今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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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低空数据管理办法 今起实施

日前,珠海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印发《珠海市低空数据管理办法》,明确自5月23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该办法聚焦低空经济发展痛点,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旨在保障数据安全可控,促进合规流通与高效利用。

办法适用对象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内参与低空活动数据处理的各类主体,包括低空飞行运营单位、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运营方、基础设施与技术服务商、飞行任务委托人及相关监管部门。管理数据涵盖低空飞行数据、空域数据、飞行动态数据、环境数据、应用和服务数据五大类。

珠海出台低空数据管理办法 今起实施

《办法》构建起全市统筹、主体联动、职责清晰的协同管理机制,由市数据主管部门统筹,按“谁管业务、谁管数据、谁管安全”原则,压实平台运营方、运营单位、技术服务商及行业部门责任。

同时,建立起“采集前—采集中—采集后”全链条管控体系:采集前需提交申请,明确区域、内容和用途;采集中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严禁超范围采集;采集后规范加工审核,存储记录至少保存3年,无关数据及时销毁。市级平台归集的低空数据纳入公共数据资源统一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

安全层面,落实分类分级保护,规范加密传输、境内存储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发展层面,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在合规前提下开发数据产品、分析模型和行业解决方案,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下一步,珠海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将做好办法宣贯和实施指导,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来源:珠海政数